******法院审判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Z************
采购项目编号:Z************
公告期限:5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 ||
******法院 |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盐山县北环路2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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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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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审判家具采购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法院审判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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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审判家具采购 | ||
******法院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低于60%。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中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需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60%; 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 ||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
招标文件售价:0.0 |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8时50分 | ||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8:5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2个月内交付 | ||
传真电话: | ||
受理质疑电话:******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沧州)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双盲”综合评分法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