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营业厅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高新区营销中心需要租赁此房屋,作为营业厅,租期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每年租金42720元,三年总资金128160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租赁此房屋作为营业厅】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学院】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 日至2024年 3月31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沧州高新区营销中心
日 期: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