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3年9月2日(5个工作日)。索询详情请联系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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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4号
附件:
1.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2.关于对《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填海工程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以北,黄骅港综合港区服务区南疏港路工程以南,黄骅港煤炭港区围堤以西区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