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5年沧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沧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报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监测、监管工作,逐一向名录内单位制发告知函,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联系人:刘浩静 ******
邮箱:******
附件:1. 2025年沧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 2025年沧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告知函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